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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連載:南懷謹 易經雜說(五十一) 方以類聚 物以群分 |
弘易連載:南懷謹 易經雜說(五十一)
方以類聚 物以群分:
“方以類聚,物以群分,吉凶生矣。”
這個“方”字有兩種解釋,古代的方字,寫得像一隻猴子蹲著,所以有人解釋方以類聚,是說像猴子一樣,一類一類地分別聚在那裡。這說法有人反對。“方以類聚”的真正意義,方是指空間、方位,所以學《易》要注意時間與空間,也是現代的科學精神,中國過去不稱空間而稱“位”,“位”這個字用得比“空間”還要更好。懂了《易經》以後,處理事情,到處都有位的因素,譬如我們現在立腳的一塊地,在五十年前,是荒郊野外,沒多大價值,可是到五十年後的今天,雖不是黃金地帶,也是白銀地帶了,這就是位的作用。任何事情,一個很好的計畫,太早或太遲提出來都不能實現,一定要在恰好的時間提出來才能做到,而且是雙重因素,除了時間,還有位置。方以類聚,每一方位的人,乃至個性、情緒都不同,物也是一樣的道理,像臺灣高山上和大陸溫度相同的地方,種出來的某種蔬菜,看起來外形和大陸的一樣,可是吃到口裡,就不一樣,這是因為方位不同,這就是方以類聚。至於“物以群分”是說在物理世界,一群一群的分類現象,就是這個道理。於是吉凶在這裡發生了,“吉凶生矣”。學《易經》的人都知道,世界上未來的事情,只有兩種結果,就是吉或凶,好或壞,做生意不賺錢便蝕本,沒有做一年生意,不賺一毛也不賠一毛的。過去有人跨著門檻要求卜卦者蔔斷他是進門抑或出門,因而把卜卦者難倒了。假如我是蔔者,我會斷他不進門則出門,這斷法表面上看來好像很滑頭,其實這是一定的道理,吉或凶,都是因人的心理而產生的,為什麼呢?因為“方以類聚,物以群分”,這一類的人和那一類的人,利益有了衝突,於是吉凶就分出來,到這裡,也把《易經》運用的原則告訴了我們,那麼我們怎樣知道過去未來呢?
“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變化見矣。”
就是說,欲知過去、未來的學問很簡單,人人都可以學會,只要看見太陽系統裡,星辰運轉的法則,懂了它的原理,在地上的每一成形的東西,山是高的,水是流動的,任何現象,都可以看得出來的,懂了變化的法則原理,那麼對於過去、未來便都知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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