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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轉載:陳亦純 秘密21(八)第一法則 4-2 了凡四訓原文+注釋 |
余童年喪父,老母命棄舉業(一)學醫,謂可以養生,可以濟人,且習一藝以成名,爾父夙心(二)也。
後余在慈雲寺,遇一老者,修髯偉貌(三), 飄飄若仙,余敬禮之。語余曰:子仕路中人也,明年即進學,何不讀書?
余告以故,並叩(四)老者姓氏里居。
曰:「吾姓孔,雲南人也。得邵子(五)皇極數(六)正傳(七),數(八)該傳汝。」余引之歸,告母。母曰:「善待之。」試其數,纖悉(九)皆驗。
余遂啟讀書之念,謀之表兄沈稱,言:「郁海谷先生,在沈友夫家開館(十),我送汝寄學甚便。」余遂禮郁為師。
孔為余起數(十一):「縣考童生(十二), 當十四名;府考(十三) 七十一名;提學(十四)考第九名。」明年赴考,三處名數皆合。
復為卜終身休咎(十五)。言某年考第幾名,某年當補廩(十六),某年當貢(十七)。貢後某年,當選四川一大尹(十八),在任三年半,即宜告歸。
五十三歲八月十四日丑時(十九),當終於正寢(二十),惜無子。余備錄而謹記之。
自此以後,凡遇考校(二十一),其名數先後,皆不出孔公所懸定者。
獨算余食廩米九十一石五斗當出貢;及食米七十余石,屠宗師(二十二)即批准補貢,余竊疑之。
後果為署印(二十三)楊公所駁,直至丁卯(二十四) 年,殷秋溟宗師見余場中備卷(二十五),嘆曰:「五策,即五篇奏議(二十六)也,豈可使博洽淹貫(二十七)之儒,老於窗下(二十八) 乎!」遂依縣申文(二十九)准貢,連前食米計之,實九十一石五斗也。
余因此益信進退有命,遲速有時,澹然無求矣。
【注譯】
(一)舉業 科舉時代學子應試之學科,如八股、議策等。
(二)夙心 志向心願。
(三)修髯偉貌 有著修長鬍鬚之非凡相貌。
(四)叩 詢問。
(五)邵子 名雍,字堯天,自號安樂先生,宋范陽人,易理學家,兩度以遺逸被薦授官皆不赴,卒諡康節、著有觀物篇、皇極經世、漁樵問話、伊川擊壤等。
(六)皇極數 邵雍先生畢生研究易經之絕學,為專講一切氣數命運之書。內謂無論國家之氣數,個人之命運或過去未來之事皆能推算而出。後代命算起課之人皆多據此書而演。
(七)正傳 一代傳一代,其中無甚偏差和謬誤,多為單傳。
(八)數 依推算而定。
(九)纖悉 極細小之意。
(十)開館 往昔教育未普及,師儒於自宅或他人之屋中開課授業。
(十一)起數 起算推斷。
(十二)童生 凡是尚無功名之書生,不論年紀多大皆屬之。
(十三)府考 數縣合聚稱之為府;縣考合格後方能參加府考。
(十四)提學 省內之最高考試官。
(十五)休咎 休:吉祥、咎:凶險。
(十六)補廩 廩本為米倉之意,大者稱倉,小者謂廩。考生於提學考後方能補廩生。廩生之糧俸為公家所供給。
(十七)貢 貢生。科舉時代學行優良被舉薦升入太學之生。
(十八)尹 知縣。
(十九)丑時 古時計算時辰之名稱。一日分十二時辰,每時辰相當現在之兩小時,依序為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戍、亥。子時之始為現之夜晚十一時。
(二十)正寢 逝世之意。
(二十一)考 校校:比較,即考試之意。
(二十二)宗師 即一省之提學尊稱。
(二十三)署印 為填補空缺之官名。
(二十四)丁卯 古時年代之名。其算法為天干配合地支。天干是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十干;地支為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戍、亥十二支。第一年是甲子,第六十年是癸亥,滿六十年後再由甲子開始推算。
(二十五)備卷 即了凡先生之鄉試卷冊。
(二十六)奏議 君王時代人臣者因事向皇帝請求採納之奏摺。
(二十七)博洽淹貫 讚學問廣博、精通之義。
(二十八)窗下 喻功名無分,埋沒之意。
(二十九)申文 下屬對上司所承之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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