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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轉載:陳亦純 秘密21(十二)第二法則 4-2 了凡四訓原文+注釋 |
貢入燕都(一),留京一年,終日靜坐,不閱文字。己巳歸,游南雍(二),未入監,先訪雲谷會禪師(三)於棲霞山中,對坐一室,凡三晝夜不瞑目。
雲谷問曰:「凡人所以不得作聖者,只為妄念(四)相纏耳。汝坐三日,不見起一妄念,何也?」
余曰:「吾為孔先生算定,榮辱生死,皆有定數,即要妄想,亦無可妄想。」
雲谷笑曰:「我待汝是豪傑,原來只是凡夫。」
問其故?曰:「人未能無心,終為陰陽(五)所縛,安得無數?但惟凡人有數;極善(六)之人,數固拘他不定;極惡之人,數亦拘他不定。汝二十年來,被他算定,不曾轉動一毫,豈非是凡夫?」
余問曰:「然則數可逃乎?」
曰:「命由我作,福自己求。詩書所稱,的為明訓。我教典(七)中說:『求富貴得富貴,求男女得男女,求長壽得長壽。』夫妄語乃釋迦(八)大戒(九),諸佛(十)菩薩(十一),豈誑語欺人(十二)!」
余進曰:「孟子言:『求則得之,是求在我者也(十三)。』道德仁義,可以力求;功名富貴,如何求得?」
雲谷曰:「孟子之言不錯,汝自錯解耳。汝不見六祖(十四) 說:『一切福田,不離方寸(十五) ;從心而覓,感無不通。』求在我,不獨得道德仁義,亦得功名富貴;內外雙得,是求有益於得也。若不反躬內省,而徒向外馳求,則求之有道,而得之有命矣,內外雙失,故無益。」
【注釋】
(一)燕都 北平古名。
(二)遊南雍 入南京之辟雍讀書。辟雍即國子監,為古時大學。
(三)雲谷會禪師 師名法會,別號雲谷,浙江嘉興人,後代崇為中興禪宗之祖。
(四)念即為現在心 凡物於極少之時變化迅速者莫如心念。
(五)陰陽 此處解為氣數、定律。
(六)善 佛典中將人應行之善事分為十類。依次為:一不殺生、二不偷盜、三不邪淫(此三項由身體力行)、四不妄語、五不惡口、六不兩舌、七不綺語(此四項由口去作)、八不貪欲、九不瞋恚、十不邪見(此三項由心意去作)。
(七)我教典 此語為雲谷大師所言,故所舉之教典為佛經。「求富貴得富貴,求男女得男女,求長壽得長壽」此三句係摘集於楞嚴經、法華經中。
(八)釋迦 即釋迦牟尼佛,生於公元前六二十三年(即周莊王九年五月月圓日),涅槃於公元前五四三年。
(九)戒 戒為佛律中重要之一環,其重要者有五戒,即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喝酒。
(十)諸佛 佛並非是一個造物主,也不是主宰人類的神。凡全宇宙中能夠大覺悟者皆能稱而為佛。
(十一)菩薩 原名菩提薩埵,譯為「導眾生」或「覺有情」,是能改造宇宙、改善人生思想的人,故只要是能發此心者,即可稱之菩薩。
(十二)誑語欺人金剛經「如來是真語者,實語者,如語者,不誑話者,不異語者」。
(十三)求則得之,是求在我者也 本句出於孟子盡心篇,「求則得之,舍則失之,是求有益於得也,求在我者也。求之有道,得之有命,是求無益於得也,求在外者也」。孟子之意,叫人返躬自省,追求本身既有之仁義道德。功名富貴雖可求得,但因在外,所以沒有絕對的把握。
(十四)六祖 唐朝嶺南新州盧氏子,名惠能。本為一不識字之樵夫,但其所證悟的無師智及自然智卻為禪宗導師。他所說的法,由門人法海、神會記錄整理成為「壇經」一書。宗旨是「直指人心,直了成佛,他的「頓超」、「頓悟」法門不但影響了中國一千三百多年學者文人之思想行為,至今更擴張至世界各地。錢穆博士曾道:凡中國人當不能不看『六祖壇經』。
(十五)方寸 即良知良能所藏之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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