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▌弘易轉載:陳亦純 秘密21(六十五)第十五法則 4-3 了凡四訓翻譯 |
甚麼是偏善?甚麼又是正善?
明朝呂文懿公剛辭宰相告老返鄉時,舉國上下對他敬重如泰山,高仰如北斗。但有一天一個鄉民醉後卻跑到他家門前去辱罵他。呂公一點也不理睬,告訴僕人說:「那人喝醉了,把門關好,不要與他計較。」過了一年後,該醉漢犯下了重罪被判死刑。呂公很後悔的說:「要是當時我稍和他計較,送官府小懲一番,則小懲足以令他警惕。但我因心存仁厚,卻想不到因此讓他愈來愈膽大妄為而害了他。」這是一個存善心卻遺惡的實例。
也有一個以惡的手段去作善的例子。某地大荒,暴民公然白晝搶糧。一富家稟告官府,但官府卻不理會。於是暴民有恃無恐,大亂旋有爆發的可能。富家無可奈何,只好私自懲治暴民,暴民因而有所畏懼,鄉里才算平靜下來。
大家都知道善是正的、惡是偏的,但若因存善而患惡則是正中偏。苦以惡行去做善事則為偏中正。此道理不可不知。
善有半滿又該如何解釋呢?
易經上有說:「不積善,就不能成名。惡要不是積得很多,也不會招致殺身之禍。」書經上也說:「紂王的罪行已像銅錢穿滿了一整串般的無一點縫隙了。」這也就是說假如把東西存進容器裏,努力存放的話,很快就會積滿。懈怠不力則永遠不足,這是半善滿善的一個說法。
從前有一個女子到廟裏進香,想布施卻沒有錢,身上找遍了才找出了兩文錢,然而這兩文錢捐獻後,廟裏的高僧卻親為誦經懺悔祈福。日後時來運轉,該女子當了官妃,攜了數千金來廟施捨。可是此次高僧卻只派了徒弟替她作法事而已。她很不解的問:「以前,我只捐了兩文錢您就親自為我作法回向,今天我布施了數千金,您卻叫了別人代勞,這是什麼原故呢?」高僧說:「以前錢雖少但心意真切,非老僧親勞不足報德惠,今天財物雖多,但心意並不若以前真切,因此有人代勞即可矣。」
這就是視心力所為,千金為半,二文為滿的道理。
相傳鍾離大仙因呂祖洞賓欲濟世度人而要將點鐵成金之術授於他,但呂洞賓卻問道:「變成黃金後還會還原嗎?」大仙說:「五百年後才會還原。」呂洞賓說:「這樣豈不害了五百年後持有的人嗎?這種法術我不學了。」大仙說:「要成為神仙須先積三千功德。就你這一句話,三千功德已算圓滿了。」
為善不著善念,不管做甚麼善事也能成功。心若著於善念、福報,則雖終身行善也不過只有半善而已。
以財物濟人,能做到內看不到佈施的我,外見不到接受的人,中不見布施的錢財。這才稱得上是佛經裏所謂的「三輪體空」,人我物三者皆不執著之功夫。要是一心清淨,縱然斗米之微也可種無涯之福,一文也可消千劫之罪。倘此心念念不忘為善之報,那麼就算是黃金萬兩也無法令福份圓滿了。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