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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連載:南懷謹 易經雜說(一百一十四)不習無不利 |
弘易連載:南懷謹 易經雜說(一百一十四)不習無不利
不習無不利
“六二,直方大,不習無不利。象曰:六二之動,直以方也,不習無不利,地道光也。”
這句爻辭很難解釋了,現在有兩個觀念,坤卦是代表地,地面有三個情形,直、方、大,這是毫不考慮的;但這還不夠的,坤卦也代表了月亮,剛才初爻的月亮,《參同契》說過在南方,是上弦月,而二爻這個時候的月亮,出來的時候,是直的上弦月。方是方位在南方,大是光大。“不習無不利”,習字古人說像飛鳥形,上面兩個翅膀,下面的太陽,也是一幅圖案畫,是練習的習。當初七、初八時的上弦月亮,在南方出來時候的直、方、大,用不著隨時看見是無不習,無不利是好的,因為有一半的光明。不習不利在卜卦而言是好的,在修養而言又不同了。另有一種解釋,《論語》上孔子說:“性相近也,習相遠也。”性相近是人剛生下來的本性是近於道的,習是後來的教育與習慣,人加上了後天的環境教育,越加得多,本性就離道越遠,用這個觀念來看“不習無不利”這句話,就可以看通了,即不加上後天的習氣,則大吉大利,是光明的。而《象辭》的解釋,六二爻的動爻,是正對南方的方位,“不習無不利”則是因為“地道光也”,月亮已經出來了,大地是光明的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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