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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連載:南懷謹 易經雜說(一百四十三)比泰之間的繁榮景象 |
弘易連載:南懷謹 易經雜說(一百四十三)
比泰之間的繁榮景象
“眾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,比者比也。”
群眾起來以後,必定有親附性、比較性。“比”就是排隊,與自己相同,跟著走,中國古字寫“比”,就是一人在前走,一人在後跟著就是比。如果兩人走相反的方向,就是北,即是背,相背。有群眾就必有所比,意見有所不同,利害亦不同;如意見相同,利害相同,就聯合在一起,“比者比也。”比卦就是人聯合在一起,派系就來了,意見就來了。
“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”
孔子認為比卦的意見紛歧沒有錯,有比有群眾,大家同心同德在一起,必有畜,有積蓄,亦即是大家謀共同的利益,雖然是私心,大的私心就是公,就有所畜,有儲蓄準備。如現在的保險制度,是社會安全的最好制度,而這個制度的最初起源,是海盜搶劫以後,就存起一部分財物來,準備作被打死的夥伴遺屬的生活費。後來慢慢發展成為現在的保險制度。一些東西,有時是壞的卻生起來了好的結果,有時好的也會生起來壞的結果,這就看思想問題、文化問題了,比以後的小畜卦,也是這樣。
“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”
小畜卦下麵是履卦,履作名詞是鞋子,作動詞是走路,是行。孔子這裡說一個社會到達了物蓄,富庶了,現在說是進步的社會,物質文明富庶以後要有禮,必須有秩序,沒有秩序就不行。如法律、教育、軍事、文化這些都起來了,由此也看到管子的思想:“倉凜實則知禮節,衣食足則知榮辱”的原理。物質文明進步以後,有了經濟作用,就有私心,這個時候必須產生文化,要有法律。“故受之以履”,要有應該走的道路,所以就法律哲學來說,法律絕對是對的嗎?不一定。因時間空間的不同,法律的道理是相對的;在這一時間空間是最好的真理,拿到另外一個時代或社會,則會變成很壞的事情。那麼何以大家都承認法律是對的?這就是法律的哲學問題了,也就是這裡所說的“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”。在每一情形下,要有一條路讓大家好走,有一個秩序好遵守實行。
“履而泰,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,泰者通也。”
履卦下麵見泰卦,這是社會的發展,政治的發展,一項政治制度,大家都走得很舒服的一條路,王道坦坦,就履而泰,天下太平,然後平安了,大家都舒服,也所謂自由平等,大家都平等了,所以履卦下面是泰卦,泰也就是通暢了,沒有阻礙了,沒有問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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