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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易經(二十三)山地剝 64-23 |
易經(二十三)山地剝 64-23
64-23剝
山地剝:艮上坤下
剝:不利有攸往。
彖曰:
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象曰:
山附地上,剝﹔上以厚下,安宅。
初六:剝床以足,蔑貞凶。
象曰:剝床以足,以滅下也。
六二:剝床以辨,蔑貞凶。
象曰:剝床以辨,未有與也。
六三:剝之,無咎。
象曰:剝之無咎,失上下也。
六四:剝床以膚,凶。
象曰:剝床以膚,切近災也。
六五:貫魚,以宮人寵,無不利。
象曰:以宮人寵,終無尤也。
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象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剝卦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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