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▌弘易易经∶易经应用学(二十五)增删卜易 24 看用神五行生克旺衰式 4-4 |
弘易易经∶易经应用学(二十五)增删卜易 24 看用神五行生克旺衰式 4-4
占父母者,以卦中之父母爻为用神。此卦辰戌两爻俱是父母。
设两爻俱动,或俱不动,惟择其旺者而为用神,止一爻动,则即以动者为用神。
父母即临辰戌二土,即以土为父母,宜火相生,怕木相克,忌临月破旬空。
亦有四处生克冲合,宜生多克少为吉,与前世爻参看。
占宅舍、舟车、文书、奏章,皆以父母爻为用神,须在用神章细看。
占他人者,以应爻为用神。
此卦应临辰土,欲其吉者,宜四处以生合,欲其衰者,宜四处以克冲。
占兄弟者,以兄弟爻为用神。
此卦申金兄弟即为用神,宜土相生,怕火相克,忌临月破、旬空。
亦有四处生克,俱以多生少克为吉,克多生少为凶。
按∶
兄弟爻乃劫财之神。
如占兄弟姐妹之否泰者,宜其生旺,不宜临月破旬空。
如占妻妾婢仆及财物者,最喜多克少生,极宜逢空逢破,使其不能劫我之财,克我之妻妾婢仆。
占妻财、婢仆及占财物者,以妻财爻为用神。
此卦寅木妻财,即是用神,忌临旬空、月破,宜水相生,怕金相克。
亦有四处生克,多生少克为吉,克多生少为凶。
凡占金银买卖,皆以妻财爻为用神,须细看用神章。
占子孙者,以子孙爻为用神。
此卦初爻子水,即是用神,忌临月破、旬空,喜金相生,怕土相克。
亦有四处生克,宜少克生多,忌克多生少。
占他事,以子孙爻为用神者颇多,用神章中查之。
占功名,以官鬼爻为用神。
此卦午火官星,即是用神,最忌逢空、逢破,怕水克,喜木生。
亦有四处生克,吉凶同前。
占鬼祟妖邪、乱臣贼盗,亦以官鬼爻为用神,须在用神章中查之。
从前至此,所论诸事,後卷俱有细法,恐初学不得其门而入,故写此以为纲领耳。
知此纲领,再细详後卷各章,由浅入深,自臻神奥矣。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