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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转载∶陈亦纯 秘密21(三十七)第八法则 4-3 了凡四训翻译 |
一般人改过,有从事情的表面去改,有从事情的根本去改,有从自己的内心去改三种。所用的功夫不同,所得的功效也大不相同。
好比前日杀生,今日戒不杀;前日暴怒,今日戒不怒,这就是从事情的表面去改的方法。这种只在行动上去勉强压抑,非但困难百倍,而且病根仍然存在,东减西生,究竟不是根本的办法。
愿意改过者,在还没禁止做某一件事情之前,必须先明白这件事做得、做不得的道理,譬如要改杀生之过,就想∶「上天有好生之德,动物也都珍惜自己的生命,我杀了它,为的是饱腹和享受,怎麽能心安理得?而且杀它,不但宰割,还放到锅里去烹煮,种种痛苦必定痛彻心扉,况且人之养生,纵然山珍海味,珍馐美食,一经过喉咙便什麽味道也没有了,同时也并不见得对身体有多大益处,倒不如蔬食淡菜,不但清纯,营养也不差,所以何必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,而且又使自己的福份受到折损呢」?
又想凡是有血肉的生命都有灵性,既有灵性就和人并无两样,纵然不能使自己的德性达到如舜帝那种百兽都来相助的地步,但岂可使我和他们结无穷尽的仇恨呢?若想到这里,就应该对吃肉感到伤心,无从下口了。
要改掉暴躁的脾气也应该仔细的深思∶「人之天赋才能有所不同,因此表现於外的也大不相同,必须彼此相互体谅和迁就,对方若无意中触犯我,对我来讲毕竟没损伤什麽,有什麽好生气的呢?」
再说天下本无自以为是的豪杰,也无怨天尤人的学问,日常生活不得称心遂意,可说皆是自己德性不修,涵养未至的缘故,我应该再努力反省修持,如果还有人毁谤我、挑怒我,那麽该是要磨练我,成就我的机会,我高兴都来不及了,怎还会生气呢?
若是别人诬陷我,我不加理会,尽管说得很严重,好像大火都要烧到天上去了,我问心无愧,终究甚麽也烧不到,因此反过来讲,要是碰到一点儿刺激就怒不可支,就算用尽心计加以辩论、维护,也不过是像春蚕作茧般地自我设限罢了!
怒;不但一点用处都没有,而且害处极大,除了发怒以外,其馀各种过失都可依此推论,这个道理若想通了之後,各式各样的错失将不再发生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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