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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转载∶陈亦纯 秘密21(四十四)第十法则 4-2 了凡四训原文+注释 |
《易》曰∶积善之家,必有馀庆。
昔颜氏将以女妻(一)叔梁纥(二),而历叙(三)其祖宗积德之长,逆知(四)其子孙必有兴者。孔子称舜之大孝,曰∶「宗庙飨之,子孙保之(五)。」皆至论也。试以往事征之。
杨少师(六)荣、建宁人。世以济渡为生,久雨溪涨,横流冲毁民居,溺死者顺流而下,他舟皆捞取货物,独少师曾祖及祖,惟救人,而货物一无所取,乡人嗤其愚(七)。
逮(八)少师父生,家渐裕,有神人化为道者,语之曰∶「汝祖父有阴功,子孙当贵显,宜葬某地。」
遂依其所指而窆(九)之,即今白兔坟也。後生少师,弱冠(十) 登第,位至三公(十一),加(十二)曾祖、祖、父,如其官。子孙贵盛,至今尚多贤者。
鄞(十三)人杨自惩,初为县吏,存心仁厚,守法公平。时县宰严肃,偶挞(十四)一囚,血流满前,而怒犹未息,杨跪而宽解(十五) 之。
宰曰∶「怎奈此人越法悖理,不由人不怒。」自惩叩首曰∶「上失其道,民散久矣,如得其情,哀矜勿喜(十六)。喜且不可,而况怒乎?」宰为之霁颜(十七)。
家甚贫,馈遗(十八)一无所取。遇囚人乏粮,常多方以济之。一日,有新囚数人待哺(十九),家又缺米。给囚,则家人无食;自顾,则囚人堪悯。与其妇商之,妇曰∶「囚从何来?」
曰∶「自杭而来。沿路忍饥,菜色可掬。」因(二十)撤己之米,煮粥以食囚。後生二子,长曰守陈,次曰守址,为南北吏部侍郎;长孙为刑部侍郎(二十一);次孙为四川廉宪(二十二),又俱为名臣;今楚亭、德政,亦其裔(二十三)也。
【注释】
(一)女妻 以女儿嫁人。
(二)叔梁纥 春秋鲁人,孔子之父。为鄹邑人夫,身高十尺,相传武力绝伦盖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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