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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转载∶陈亦纯 秘密21(六十四)第十五法则 4-2 了凡四训原文+注释 |
何谓偏正?
昔吕文懿公(一),初辞相位,归故里,海内仰之,如泰山北斗(二)。有一乡人,醉而詈之,吕公不动,谓其仆曰∶「醉者勿与较也。」闭门谢之。逾年(三),其人犯死刑入狱。吕公始悔之曰∶「使(四)当时稍与计较,送公家责治,可以小惩而大戒。吾当时只欲存心於厚,不谓(五)养成其恶以至於此。」此以善心而行恶事者也。
又有以恶心而行善事者。如某家大富,值岁荒,穷民白昼抢粟(六)於市。告之县,县不理,穷民愈肆,遂私执而困辱(七)之,众始定。不然,几乱矣。故善者为正,恶者为偏,人皆知之。其以善心而行恶事者,正中偏也。以恶心而行善事者,偏中正也;不可不知也。
何谓半满?《易》曰∶「善不积,不足以成名;恶不积,不足以灭身。」《书》曰∶「商罪贯盈(八),如贮物於器。勤而积之,则满;懈而不积,则不满。」此一说也。
昔有某氏女入寺,欲施而无财,止有钱二文,捐而与之,主席者亲为忏悔(九)。及後入宫富贵,携数千金入寺舍之,主僧惟令其徒回向而已。因问曰∶「吾前施钱二文,师亲为忏悔,今施数千金,而师不回向,何也?」曰∶「前者物虽薄,而施心甚真,非老僧亲忏,不足报德;今物虽厚,而施心不若前日之切,令人代忏足矣。」此千金为半,而二文为满也。
锺离(十)授丹(十一)於吕祖(十二),点铁为金,可以济世。吕问曰∶「终变否?」曰∶「五百年後,当复本质。」吕曰∶「如此则害五百年後人矣,吾不愿为也。」曰∶「修仙要积三千功行,汝此一言,三千功行已满矣。」此又一说也。
又为善而心不著善,则随所成就(十二),皆得圆满。心著於善,虽终身勤励,止於半善而已。
譬如以财济人,内不见己,外不见人,中不见所施之物,是谓三轮体空(十四),是谓一心清净,则斗粟可以种无涯之福,一文可以消千劫(十五)之罪。倘此心未忘,虽黄金万镒(十六),福不满也。此又一说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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